办过酒席没领证有孩子后分开会怎样处理?


在法律层面,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这种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被视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法律一般不会主动干预,因为它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 然而,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分开后,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也就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分配财产。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或贡献大小,则一般会平均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