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酒席没领证不想过了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不想和他过下去了,不知道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财产和其他方面会有什么说法,心里很纠结,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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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办过酒席但没领结婚证,从法律层面来讲,双方并不构成婚姻关系,而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相关法律的保护。 如果双方不想继续共同生活,在结束同居关系时,主要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这两个重要问题。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会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即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会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份额。而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的财产,通常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权的归属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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