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公司需要赔偿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没续签但我还一直在这上班。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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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用工的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赔偿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接着分析公司赔偿的条件。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例如,张三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24年1月1日到期,之后他继续在公司工作,然而公司一直未与他续签合同。从2024年2月1日起,公司就应当支付张三双倍工资。如果到2024年12月1日公司才与张三续签合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张三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这十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又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和协商义务,那么公司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续签,比如有劳动者签字确认的拒绝续签声明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一般情况下公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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