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子不能出租,若出租了不能出租的房子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出租。以下几种房子依据法律规定是不能出租的。 首先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归属和合法性的重要文件。没有这个证件,就无法证明出租方对房屋有合法的出租权利。《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其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也不能出租。当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限制措施时,其处分权受到了限制,出租行为可能会影响到相关司法程序或行政决定的执行。这同样是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再者,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能出租。因为共有房屋的处分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出租,可能会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也不能出租。权属存在争议意味着房屋的归属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房屋,会给承租人带来很大的风险。 还有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子不能出租。违法建筑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其建设可能违反了相关的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出租这样的房子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如果不小心把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出租的是不能出租的房子,那么该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也就是说,出租人需要返还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承租人需要返还房屋。如果因为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是因为出租人隐瞒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出租人可能需要承担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搬家费用等损失;如果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总之,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进行房屋租赁活动时,都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租赁行为的合法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