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补偿的具体形式。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被拆迁人可以自由支配补偿款,灵活选择自己的安置方式,比如购买新的房产或者进行其他投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也叫房屋产权置换。这意味着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差价。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会获得新的房屋作为补偿。这种方式可以让被拆迁人继续拥有自己的住房,避免了重新寻找房源的麻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有时候会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例如,对于被拆迁房屋面积较大,而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较小的情况,拆迁人可以对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的部分给予货币补偿;或者被拆迁人可以先选择一部分产权调换房屋,剩余部分要求货币补偿。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加灵活地满足被拆迁人的需求。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多样的,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同时,在拆迁过程中,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偿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