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城市里的房子,现在要办房屋权属登记,不太清楚具体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比如登记流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登记有哪些类型等方面,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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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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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权属登记的概念。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屋的产权情况进行记录和确认,保障你的房子是合法归你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登记类型进行了规定。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则是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是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是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销登记是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关于登记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等步骤。申请人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经过审核无误后,会将房屋的相关信息记载于登记簿,并向申请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如果在登记过程中,登记机关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规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重新申请。若申请人对登记机关的决定有异议,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总的来说,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保障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大家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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