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租赁有哪些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规定是规范城镇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租赁合同的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也就是说,当你租赁城镇房屋时,需要和房东签订一份明确的合同,把上述重要信息都写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关于租赁期限,《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你和房东约定的租赁期限很长,要注意这个规定。 租金方面,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如果房东随意提高租金,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你是可以拒绝的。 在房屋维修责任上,《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子出现问题,比如水管漏水、门窗损坏等,房东有责任进行维修。不过,如果你们在合同里约定由你负责维修,那就要按照合同来。 另外,关于房屋的转租问题。《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你想把租来的房子转租给别人,一定要先经过房东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