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明专利做零部件是否侵权?


在探讨用发明专利做零部件是否侵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发明专利侵权。发明专利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回到用发明专利做零部件是否侵权的问题上,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侵权的构成要件。如果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用该发明专利制作零部件,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该发明专利明确涵盖了零部件的制作方法或者零部件本身的技术特征,而你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制作,那么就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如果符合上述不视为侵权的情形,用发明专利做零部件就不构成侵权。比如,你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就已经开始制作该零部件,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那么就不构成侵权。另外,如果你使用该发明专利制作零部件是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也不构成侵权。 所以,用发明专利做零部件是否侵权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涉及到可能侵权的行为,建议先与专利权人进行沟通,获得许可后再进行相关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