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收费标准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当涉及到实用新型专利收费标准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了解。 首先是申请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如果申请人符合费用减缴条件,比如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等,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可以减缴85%,也就是只需缴纳75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的,可以减缴70%,即缴纳150元。 其次是审查费。实用新型专利在初步审查过程中,需要缴纳审查费,审查费的金额是300元。同样,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减缴比例和申请费一样。减缴85%后需缴纳45元,减缴70%后需缴纳90元。 再者是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共计205元,这部分费用没有费用减缴的政策。 然后是年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第1 - 3年每年年费是600元;第4 - 5年每年900元;第6 - 8年每年1200元;第9 - 10年每年2000元。同样,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减缴政策。减缴85%后,第1 - 3年年费为90元,第4 - 5年年费为135元,第6 - 8年年费为180元,第9 - 10年年费为300元;减缴70%后,第1 - 3年年费为180元,第4 - 5年年费为270元,第6 - 8年年费为360元,第9 - 10年年费为600元。 除了上述正常的收费项目外,如果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办理优先权要求、恢复权利请求、延长期限请求等业务,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例如,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延长期限请求费,第一次请求每月300元,第二次请求每月2000元。这些费用的缴纳标准和具体要求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收费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收费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并且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收费和减缴政策。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这些收费标准和政策,合理安排费用缴纳,以确保专利申请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