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写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他给我写了一张欠条。我不太确定,这种夫妻离婚时写的欠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它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会不会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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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写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欠条的含义。欠条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欠另一方钱的书面证明。在夫妻关系中,虽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通常是共同财产,但当涉及到离婚写欠条的情况时,就涉及到了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夫妻离婚时写的欠条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具体来讲,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写欠条的夫妻双方都得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例如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等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意味着写欠条是双方真实的想法,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没有威胁另一方写欠条,也没有故意隐瞒事实让对方写欠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说欠条的内容不能是违法的事情,比如因为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欠条是在一方被胁迫、欺诈的情况下写的,或者欠条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虚假写的欠条,那么这样的欠条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夫妻离婚写的欠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有效的,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但要是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就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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