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内财产协议的概念。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的协议。它是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在离婚时,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例如,如果协议约定了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应当归约定的一方。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婚内财产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比如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这种情况下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内容,就可能被认定无效;或者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条款等。 总之,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一般是有效的,但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对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协议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