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交养老保险而是每个月给补贴,这样合法吗?
我所在的单位没给我交养老保险,但是每个月会给一定补贴。我不太确定这种做法是否合规,也不知道这对我以后的养老保障有没有影响。想问问大家,单位这么做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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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而是每月给予补贴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养老保险这个概念。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普遍性等特点。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交钱形成一个大资金池,等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从这个资金池里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明确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义务,不能通过与职工约定给予补贴的方式来规避。也就是说,不管单位和职工之间有没有关于补贴的约定,单位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而给予补贴,会给职工带来很多潜在风险。一方面,补贴的金额可能并不足以在职工退休后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另一方面,如果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在退休后可能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影响晚年生活质量。而且,一旦被社保部门发现,单位还会面临补缴、罚款等法律责任。所以,职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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