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提出不交社保要补贴是否可行?
我是个小老板,有员工跟我说不想交社保,让我把交社保的钱以补贴形式给他。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啥风险,想了解下员工主动提这种要求到底行不行,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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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不交社保要补贴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等特点。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表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员工也有参加社保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免除的。也就是说,即使员工主动提出不交社保要补贴,这种约定也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的要求,不缴纳社保而给予补贴,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一方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员工日后反悔,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员工在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患病等情况,原本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不管员工是否主动提出,用人单位都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以补贴的形式来替代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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