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给个人是否违法?
公司说不给我交社保,把社保费用补给我。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我想了解下,公司把社保补给个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允不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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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给个人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的含义。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将社保费用补给个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这种做法逃避了用人单位的法定参保义务,会使员工无法享受完整的社保待遇,也损害了国家社保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比如,员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员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而且,一旦被社保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还是要补缴社保,并可能面临罚款。 但是,如果是双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经过合法的程序和协商,用人单位对之前未依法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这种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违法。不过,这种补偿也不能替代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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