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将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不给我交社保,把社保费用直接给我,让我自己去处理。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对我以后有影响,所以想问问公司把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这种做法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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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公司把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可能会存在诸多风险和问题。对于员工而言,虽然短期内可能拿到了更多的现金,但从长远来看,会影响自身的社保权益。比如在生病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也可能受到影响等。对于公司来说,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一旦被社保部门查处,不仅要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 因此,无论是从保障员工权益还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角度,公司都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不是将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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