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婚前或婚后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作出的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只要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来订立的,那么它就对夫妻双方产生效力。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也就是对夫妻双方的效力。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采用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么在夫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问题。例如,如果夫妻约定婚后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就分别属于各自所有,一方不能随意支配另一方的工资收入。如果一方违反了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外效力方面,夫妻财产约定要对第三人产生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并且知道该约定的具体内容,那么在涉及到夫妻一方对外债务时,就按照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例如,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丈夫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借款,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在偿还债务时,就只能用丈夫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但是,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夫妻双方仍然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判断夫妻财产约定是否有效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双方。其次,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如果一方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签订了财产约定,那么这个约定是可以被撤销的。再者,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夫妻不能约定将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作为财产进行约定。 总之,夫妻财产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效力,它可以明确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但在订立约定时,夫妻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