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不是一个省的该如何办理离婚?


如果和老公不是一个省,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时,你们可以前往其中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现在协议离婚有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诉讼离婚: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先寻求相关组织的调解帮助,如未能成功调解,便可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如果要进行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则可以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