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签了份协议,约定了一些财产分配和家庭事务的内容。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只是我们自己写写,到时候真有纠纷了,法院不认可。我想了解下婚姻中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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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婚姻协议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采用了书面形式,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婚姻协议都有效。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比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像限制一方的婚姻自由、人身自由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另外,如果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此外,如果协议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约定,虽然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以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判决。也就是说,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不一定会完全按照协议来执行。 总之,婚姻中的协议是否有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等。当对协议的效力存在疑问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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