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保证书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他写了一份婚前保证书,里面承诺婚后会承担家务、不赌博之类的,还写了如果违反就给我赔偿。我想知道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没有效,万一以后真出现问题,能不能靠它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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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保证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保证书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一方为了表达对婚姻的承诺、保障另一方权益等目的而书写的书面文件。对于婚前保证书效力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内容的合法性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婚前保证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比如,保证书中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像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剥夺一方的婚姻自由等,这类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人身权利是法定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约定来排除或限制。 其次,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如果一方是在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婚前保证书,那么该保证书可能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或受欺诈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保证书。 再者,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如果保证书中涉及财产分配的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例如,双方约定若一方出轨,出轨方将放弃部分或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对于一些道德层面的承诺,比如保证书中承诺会多关心对方、多陪伴家人等,这类内容由于缺乏明确的可执行性和法律评价标准,通常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可以作为一种道德约束。总之,婚前保证书效力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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