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劳动法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签了一份合同,后来发现里面有些条款好像不符合劳动法。比如规定加班没有加班费,每天工作时长超过法定标准。我就想知道,这样不合劳动法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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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就是合同里的某些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相冲突。 对于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合同中只是部分条款不符合劳动法,比如约定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上限,或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些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但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例如,合同里规定正常工作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合理合法的,那么这部分依然有效。 要是整个合同都严重违反劳动法,完全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那这份合同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全部无效。比如合同规定劳动者没有任何休息休假的权利,这种合同就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当遇到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修改无效的条款,重新达成合法的约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部分,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重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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