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遗嘱没有公证过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自己手写了一份遗嘱,没去公证处公证。我有点担心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效,不知道在法律上,手写但没公证的遗嘱能不能得到认可,会不会影响到以后遗产的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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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手写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几个条件,自书遗嘱就会被法律认可。亲笔书写意味着整个遗嘱的内容都要由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或者由他人代写。签名则是遗嘱人对这份遗嘱的确认,代表了其真实意愿。而注明年、月、日可以明确遗嘱订立的时间,当存在多份遗嘱时,有助于判断哪一份遗嘱是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公证并不是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虽然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形式的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只要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能够在继承中发挥作用。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订立遗嘱时尽量规范书写,并可以考虑找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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