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写的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我父母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分配他们名下的房产等财产,但是没有去公证处公证。我有点担心这份遗嘱的效力,不知道没公证的话,这份遗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会不会影响之后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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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其中,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所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份遗嘱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例如,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子女A继承,并且遗嘱是父母自己亲笔书写,有他们的签名以及具体的年月日,在这种情况下,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公证的作用主要是增强遗嘱的证明力。但它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有多份遗嘱存在,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不是以是否公证来判定遗嘱的效力。所以,父母写的遗嘱没有公证,不影响遗嘱本身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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