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土费用应由谁承担?


在探讨安置房出土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出土费用”的概念。出土费用一般是指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对土地进行挖掘、清理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将土地里的土挖出、运输以及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从法律层面来看,确定出土费用的承担主体,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安置房建设是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通常承担着主导和保障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出土费用大概率是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因为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出土费用作为项目前期的必要支出,一般会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例如,一些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政府会统筹安排资金,其中就包括出土等前期建设费用。 其次,如果是开发商参与安置房建设的情况。开发商与政府之间通常会签订相关的开发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协议中明确规定出土费用由开发商承担,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笔费用。比如,开发商通过招投标获得了安置房建设项目,在中标合同里约定了由开发商负责土地的前期整理工作,那么出土费用自然就由开发商来出。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承担出土费用的情形。这往往是基于双方的协商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比如政府为了减轻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同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可能会承担一部分出土费用,剩余部分由开发商承担。这种情况下,双方会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比例和方式。 综上所述,安置房出土费用的承担主体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性质、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约定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费用承担的纠纷,相关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