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不合理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书,现在我觉得里面的财产分配对我很不公平,太不合理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份协议书还有效吗?我能不能重新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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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不合理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合同有效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本质上也是一种民事合同,如果签订协议书时,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即使协议书里的财产分割看起来不太合理,它通常也是有效的。这是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既然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就要遵守约定。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份不合理的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比如一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书,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还有,如果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也就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所以,如果觉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不合理,要看看是否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如果有,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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