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和前夫离婚时,口头约定了财产分配,当时都同意了。但现在他反悔,不按之前说的做。我想知道这种离婚财产口头协议有没有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依据这个协议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口头协议是双方通过口头表达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在一般的民事活动中,口头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然而,对于离婚财产分割这种较为重要且涉及人身关系和重大财产权益的事项,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要求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 这是因为书面协议能够更清晰、明确地记录双方的约定内容,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时难以举证。口头协议往往缺乏有效的证据载体,在实际操作中,一旦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证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双方曾经达成的一致。 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财产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和内容,例如有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并且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该口头协议的效力。不过总体而言,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