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公司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但是我不知道在账务上该怎么处理这些免税的增值税。是直接不记账,还是要做特殊的分录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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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等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在账务处理上,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操作。 首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当确认收入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在达到免税条件时,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记“营业外收入 - 政府补助”。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直接通过“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核算。 对于一般纳税人,若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因为免税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但如果前期已经确认了销项税额,后期符合免税条件,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需要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样可以保证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准确反映企业的税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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