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去看望对方吗?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是我的责任。现在对方住院了,我心里有点愧疚,但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看望。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必须去看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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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去看望受害方。交通事故主要涉及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和可能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责任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法律规定和责任认定,对受害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则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违规驾驶行为,比如酒驾、超速等,可能会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像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看望对方更多的是出于道德层面的关怀和安抚,并非法律强制要求。责任方应将重点放在履行法定的赔偿义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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