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业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我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现在很担心自己之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工资和福利方面会有怎样的规定呢?是和正常上班一样,还是会有特殊的待遇?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职业病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业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以保障他们在患病期间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从工资待遇方面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指职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所应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在福利方面,职业病职工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治疗职业病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职业病职工在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有一系列的法律保障。职工要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业病职工的各项待遇。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