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债务重组,通俗来讲,就是在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的时候,债权人按照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依照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 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债务人把自己的资产转让给债权人来清偿债务。这里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资产,也可以是非现金资产。现金资产就是直接用货币资金来还债。非现金资产的话,比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债务转为资本。这种方式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不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于其他企业,则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这种方式会导致债务人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这是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其他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按照准则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也就是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一部分债务以资产来清偿,一部分债务转为资本,还有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来进行重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原则来进行会计处理和相关操作。总之,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合适的债务重组方式,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