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被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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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未签劳动合同且员工被辞退的情况下,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半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六个月,这五个月您可以拿到双倍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您原本该拿的那份工资,公司还要额外再支付一份同样数额的工资给您。 其次,关于辞退补偿。如果公司辞退您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您工作了半年,所以正常的经济补偿是一个月工资,而因为是违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您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您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所以,您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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