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还被辞退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希望了解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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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经济补偿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你从2月1日入职,到11月30日被辞退,公司一直没和你签合同,那从3月1日到11月30日这9个月,公司要给你双倍工资。这里要注意,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如果涉及到辞退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2年,那经济补偿就是2个月工资;工作了4个月,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也就是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那么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指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加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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