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上诉程序规则都有哪些内容?


联邦上诉程序规则是美国联邦上诉程序方面的重要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上诉权的行使。规则4有相关规定,其中(a)条规定了民事案件上诉之启动,(b)条规定的是刑事案件的启动 。比如在民事案件中,(a)条(1)款明确了上诉请求提交时间。 其次,从上诉流程来看。当事人认为初审法院判决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像按照《联邦上诉程序规则》第4条规定,上诉人应在判决作出后的10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中要说明请求撤销或纠正原审判决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之后被上诉人有权在30日内提交答辩状,原审法院要将审理记录移送上诉法院供审查。 然后,上诉法院的审理环节。上诉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由职业法官进行书面审,不再传唤证人、审查证据和进行辩论。案件由一名上诉法官主办,全体法官评议。评议后,如果确认下级法院判决,则维持原判;如果否定下级法院判决,可能直接纠正原判决,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者命令下级法院按上诉法院意见修改原判决 。 另外,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还享有一些与上诉相关的权利。例如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被告人享有获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的权利,在刑事诉讼的每个重要阶段被告人都可由律师代表,这也关联到上诉环节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还规定被告人享有获得迅速、公开审判的权利,这在上诉程序中同样需要遵循;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六条修正案规定,凡被控以法定最高刑为六个月以上监禁之罪行时,被告人有权要求经陪审团审判。 相关概念: 联邦上诉程序规则:美国联邦层面规定上诉程序的法律规则,涵盖上诉的各个环节和要求。 上诉权:当事人认为初审判决有误时,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书面审:上诉法院审理案件时,主要通过审查原审记录等书面材料进行,一般不再进行传唤证人等实体性审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