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一行为受到法律严格规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土地出让的几种方式。 第一种是招标出让。它就像是一场“竞赛”,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招标出让适合那些需要综合考虑规划条件、企业资质等多种因素的土地出让项目。 第二种是拍卖出让。这类似于在拍卖会上竞拍物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拍卖出让的特点是充分体现了价高者得的原则,通常适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第三种是挂牌出让。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挂牌出让的时间相对较长,给予了竞买人更充分的时间思考和决策,它也是经营性用地出让常用的方式之一。 第四种是协议出让。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不过,协议出让主要适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且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协议出让的程序、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总之,不同的土地出让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