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分割?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婚后财产一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共有,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分割。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明确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或者其他需要分割财产的情形下,就按照该协议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所以,一份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能避免婚后财产分割的纠纷。 其次,若夫妻双方并未进入离婚程序,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且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时,婚后财产通常不会进行分割。 再者,如果财产本身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等情况下自然无需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不会纳入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