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在民法典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些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继续履行:就是违约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情。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家违约不想交房,买家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这时候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卖家就应当继续交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为继续履行这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采取补救措施:当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比如购买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或者更换。这依据的也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要赔偿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在商业合作中,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失去了预期的商业利润,违约方就要对这部分利润进行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和补偿性。例如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违约方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 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买卖交易中,买家支付了定金,卖家违约不卖了,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