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离婚退彩礼的比例是多少?
我和对象结婚才三个月,现在打算离婚了。当初结婚时给了女方家不少彩礼,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结婚才三个月就离婚的情况,彩礼退还的比例大概是多少呢?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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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聘礼等。关于结婚三个月离婚退彩礼的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三个月就离婚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后两种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具体的退还比例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活的时长,虽然结婚三个月,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可能退还比例会相对高一些;还有彩礼的使用情况,如果彩礼大部分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退还比例可能会降低;另外,导致离婚的原因也会纳入考量,如果是因为给付方的过错导致离婚,退还比例也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若彩礼给付款方因给付彩礼造成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生活难以为继,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收受彩礼方适当多返还一些。总之,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彩礼退还比例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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