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诉讼的基本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受理与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同时,审判人员会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核,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然后进入调解阶段。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最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两种,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程序要求。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