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我一直不太清楚我国的法律渊源到底是啥,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也不明白依据的法律从哪来。想知道我国法律渊源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它们各自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展开 view-more
  • #法律渊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律渊源简单来说,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也就是我们所依据的那些法律是通过什么方式呈现出来的。 在我国,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其次是法律,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概念,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在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例如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此外,我国还存在一些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在一定情况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