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除了履行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之外,还应承担的一些辅助性、附随性的义务。它虽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表述,但对于合同目的的实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附随义务的产生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附随义务包含多种类型。首先是通知义务,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及时告知对方。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如果提前知道货物可能会延迟交付,就应该及时通知买方,让买方做好相应的准备。 协助义务要求当事人在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时,给予必要的协助。例如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发包方应当为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条件,帮助承包方顺利完成工程建设。 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像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对于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数据等都要严格保密。 附随义务与合同约定义务有所不同。合同约定义务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明确的内容和范围;而附随义务是基于法律原则和交易习惯产生的,内容相对较为灵活和不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随义务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的全过程。在合同订立阶段,当事人可能负有告知真实情况等先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种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不断体现;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可能负有后合同义务,如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等。 总之,附随义务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实际的合同活动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