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当事人?
我在看一些法律案例的时候,经常看到‘刑事诉讼当事人’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谁。想知道在刑事诉讼里,哪些人属于当事人,他们都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希望能得到通俗易懂的解释。
展开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和刑事案件的结果密切相关,并且在诉讼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被害人是指其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们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参与庭审,提供证据,要求赔偿等。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盗财物的主人就是被害人。 自诉人通常是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一般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被害人可以自行向法院起诉,此时被害人就是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在这个阶段,他们享有一系列权利,比如有权获得辩护,有权申请回避等。 被告人则是在审判阶段,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他们同样享有辩护权等重要权利。一旦被法院判定有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通常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依法可以为被害人主张权利的人,他们有权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般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他们有义务对因其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着各自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法律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诉讼的公正和公平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