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附属物指的是什么?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附属物的定义。想知道在拆迁过程中,到底哪些东西属于拆迁附属物呢?比如院子里的水井、房屋旁的小仓库这些算吗?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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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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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领域中,拆迁附属物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拆迁附属物是指与被拆迁房屋主体相关联的、依附于房屋而存在的各种设施和物品。这些附属物虽然不是房屋的主要结构部分,但它们同样具有一定的价值,在拆迁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拆迁附属物给出精确的定义,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这里面就涵盖了对附属物的补偿。这说明附属物在拆迁补偿体系中是有明确地位的。 常见的拆迁附属物有很多种。首先是地面附属物,比如院子里的水井、地窖等。水井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用水而挖掘的,具有一定的建造和使用成本;地窖则可用于储存物品,也投入了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其次,房屋周边的附属设施,像房屋旁搭建的小仓库、车棚等,它们为房屋的使用提供了额外的功能。再者,还有一些与房屋相关的设备,例如安装在房屋外的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挂机等,这些设备也属于附属物的范畴。 对于这些附属物的补偿,通常会根据其实际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一般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附属物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补偿的重要依据。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申请复核评估的。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使得拆迁补偿更加公平、合理。总之,了解拆迁附属物的定义和相关补偿规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至关重要,能帮助他们在拆迁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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