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胁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最近遇到一些情况,感觉自己好像是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做了某些决定,但不太确定这能不能算被胁迫。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构成胁迫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判断胁迫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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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胁迫的人心里明知道自己这么做会让被胁迫的人从心理上感到害怕、恐惧,而且就是故意要这么干,目的是想让被胁迫的人做出的决定跟自己想的一样。比如,甲为了让乙把房子低价卖给他,就故意威胁乙,如果不卖就天天去乙家里闹事,这就是有胁迫的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相关受胁迫情形,从侧面也能体现对这种故意的认定。 其次,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就是说光有想法不行,还得真的有实际行动。像上面例子中甲说要去乙家闹事就是一种胁迫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言语上的威胁,也可以是行为上的威胁,比如威胁要伤害对方的人身安全、破坏对方的财产等。 再者,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合法的要求或者正常的协商沟通不算胁迫。比如,债权人正常要求债务人按时还钱,这是合理合法的,不算胁迫行为;但要是债权人说不还钱就打断债务人的腿,这就是非法的胁迫行为了。 另外,受胁迫者要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合同或者做出相关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被胁迫的人是因为害怕胁迫行为带来的后果,没办法才做出了违背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决定。比如乙不想低价卖房,但因为害怕甲闹事影响自己生活,只好低价卖给了甲,这就是违背了乙的真实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后,受胁迫人陷于恐惧,且其恐惧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受胁迫人基于恐惧而订立合同,且该缔约行为致使其自身利益受损失,显失公平。比如乙因为甲威胁闹事而感到恐惧,基于这种恐惧低价卖房给甲,这个低价卖房的行为明显让乙的利益受损,交易显失公平。 相关概念: 胁迫的故意:指胁迫人明知自己行为会让受胁迫方产生恐惧,还故意为之,想让受胁迫方按自己意愿行动的心理状态。 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实施的,对受胁迫方进行威胁的实际行动,包括言语、行为等方式。 非法胁迫:指胁迫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德,不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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