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它指的是在法定继承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下面来详细说说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首先,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爷爷去世,父亲先于爷爷离世,这种情况下就满足这一要件。 其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直系晚辈血亲就是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且,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直系晚辈血亲,都有可能代位继承。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再者,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就不能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最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的。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就不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才会考虑代位继承。 总之,代位继承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几个要件,只有这样,代位继承人才能依法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