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有哪些?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类常见的无效合同。 第一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讲,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比如,一个六岁的孩子去签订一份价值昂贵的购买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二类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这就是说合同双方并不是真心想要按照合同内容来履行,只是表面上签了合同,实际上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与他人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出去,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三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如果合同违反了这些规定,就是无效的。不过,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比如,某些行业有特定的经营许可要求,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就签订相关合同,这个合同可能就是无效的。 第四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签订一份以赌博为内容的合同,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第五类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当合同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勾结,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公司的股东之间恶意串通,签订合同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总之,无效合同的判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遇到合同相关问题时,要仔细对照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