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请求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请求是指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申请人向鉴定机构明确提出的、希望鉴定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评判和认定的具体要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这是医疗事故鉴定中较为核心的请求之一。简单来说,就是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的过程中,有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或者用药错误等情况。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 二、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这一请求旨在明确患者所遭受的身体损害等后果是不是由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有时候,患者出现不良后果可能是自身疾病发展的结果,也可能是其他因素引起的。只有当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医疗机构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感染,如果是因为医院消毒不严格等过错行为导致的感染,那么就存在因果关系;但如果是患者自身免疫力极低等原因造成的,可能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内容。 三、医疗事故的等级 如果经鉴定确定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等级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分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和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明确医疗事故等级对于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不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对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还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这些建议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进行后续的治疗和康复,例如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查、采用何种治疗方法更合适等。这对于患者的健康恢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