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得有合法的结婚登记。这意味着男女双方之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成为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夫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都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来处理后续的离婚等事宜的。 其次,夫妻双方要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平等自愿就是说双方都是真心愿意离婚,不存在一方被强迫、被威胁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基础。 再者,双方要协商达成一致。这个一致涵盖多方面,包括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安排,比如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财产的分割,比如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 最后,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且协议书中要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也强调了书面离婚协议的重要性和内容要求。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还有时间限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通俗说就是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能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书面协议,详细记录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的协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