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作相关伤害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认定工伤的范畴呢?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就是你正常上班的时间段;“工作场所”,就是你开展工作的地方。比如,在工厂车间,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了,这就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条件,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举例来说,在上班前,员工需要对工作设备进行调试、准备材料等,这就是预备性工作;下班后,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整理工具等,就是收尾性工作。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保安在维护公司秩序时被不法分子打伤,这就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像煤矿工人长期在粉尘环境中工作患上尘肺病,就属于职业病,可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销售人员被公司派出去参加商务洽谈会,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等中,你承担的责任不是主要的才行。比如,你在下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经过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例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就可视同工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休假期间,积极参与当地的抗洪救灾行动,结果受伤了,就可以视同工伤。 最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视同工伤。总之,了解工伤认定的情况,能让劳动者在遇到伤害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