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任底薪和无责任底薪分别是什么?


在劳动就业领域,有责任底薪和无责任底薪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对于劳动者的收入保障和工作要求有着不同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了解无责任底薪。无责任底薪是指劳动者只要在用人单位正常出勤工作,无论其工作业绩如何,都能获得的固定薪酬。这就好比是一份基本的“保障金”,确保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基础上,能有一定的收入维持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责任底薪通常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那么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无责任底薪就不能低于这个数字。 而有责任底薪则不同。有责任底薪是和劳动者的工作任务、业绩目标相挂钩的底薪。也就是说,劳动者只有在完成了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后,才能全额拿到这笔底薪;如果未能完成任务,可能就只能拿到低于底薪的工资,甚至没有底薪。比如,一家销售公司规定销售人员的有责任底薪是3000元,但要求每月必须完成5万元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人员完成了业绩,就能拿到3000元底薪;若只完成了3万元业绩,公司可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扣减底薪,实际到手可能只有2000元甚至更低。不过,用人单位在设定有责任底薪和业绩指标时,也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通过不合理的指标变相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这是针对试用期工资的规定,但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工资合理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无责任底薪更侧重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让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太多业绩压力就能获得稳定收入;而有责任底薪则激励劳动者积极工作,通过完成业绩来获取更高的收入,但同时也存在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劳动者在求职时,一定要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给出的是有责任底薪还是无责任底薪,以及相关的具体规定,以便做出合适的职业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