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包括哪些?

我最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态度很敷衍,检查也不仔细。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具体都包括哪些情况呢?我想知道自己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属于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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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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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和谨慎义务,从而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是诊断方面,医生在诊断时,应该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患者的症状、体征以及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如果医生在诊断过程中马虎行事,比如不认真询问病史,不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或者对检查结果不仔细分析就盲目下诊断,导致误诊或漏诊,就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比如,患者明明有典型的心脏病症状,但医生未详细询问和检查,就误诊为普通的胃痛,延误了治疗。 在治疗方面,医生应当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范的治疗方案为患者进行治疗。如果医生违反治疗原则,使用不恰当的治疗方法,或者在治疗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也属于此类行为。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不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导致患者术后感染;或者不按照药物的使用剂量和方法用药,给患者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 护理工作中,如果护士不按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不按照医嘱进行护理操作,也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比如,没有按时给患者翻身、拍背,导致患者出现压疮;没有及时发现患者的病情恶化并通知医生等。 此外,医院的管理也很重要。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医院管理混乱,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却不及时更新维护,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也可以认定为医院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例如,医院的手术设备故障,没有及时维修,在手术过程中突然出现问题,影响手术的正常进行。 当患者遭遇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对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因此,了解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的范畴,对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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