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合法权利是其在公司中地位和利益的重要体现。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股东常见的合法权利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获得利润分配。公司在盈利后,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向股东分配红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例如,张三和李四分别出资60万和40万成立一家公司,若公司当年盈利100万,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张三可分得60万红利,李四可分得40万红利。 其次是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比如,股东怀疑公司的财务存在问题,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再者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通过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意味着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需要大多数股东的同意才能通过,保障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参与权。 另外还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和监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股东通过行使这一权利,可以确保公司有合适的人员来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最后是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这可以保证股东在公司扩大规模时,能够保持自己的股权比例不被稀释。 总之,股东的这些合法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当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